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的通知
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上級駐高要有關單位:
《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業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招商委辦公室(區招商局)反映。
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
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
為深入開展“產業招商落地年”行動,鼓勵沒有載體平臺和項目用地的鎮(街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薦優質產業項目到其他鎮(街道)、工業園區和通用廠房簽約落戶,充分調動全區招商引資積極性,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特修訂《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如下:
一、各鎮(街道)異地引進項目所指的范圍及其確認。范圍是:高要區行政區域內的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相互介紹引進的優質項目。確認手續是:由引入方先向區招商委辦公室(區招商局)申報登記確認,然后由區招商委辦公室(區招商局)介紹到全區各鎮(街道)、工業園區和通用廠房內落戶。
二、異地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各鎮(街道)每年要引進落戶其他鎮(街道)、工業園區(含通用廠房)的合同項目不少于1個。(異地引進項目不包括房地產、市政基礎設施、平臺類、基金類和資源類的項目,若產業項目中包含有房地產、市政基礎設施、平臺類、基金類和資源類子項目,該類子項目的投資額不納入統計)
三、招商引資項目投資額分成。異地引進的項目,投資額實行引入方和落戶方按5:5(即項目引入方占50%、落戶方占50%)的比例分成,納入每年各鎮(街道)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考核統計。先由項目引入方負責統計,并報區招商局,再由區招商局按5:5的比例分成到雙方。每多引進一個項目落戶到其他鎮(街道)、工業園區(含通用廠房),招商引資年度考核加1分,加分上限為5分。
四、招商引資項目工業產值分成。異地引進的項目,其產生的工業產值,實行引入方和落戶方按5:5(即項目引入方占50%、落戶方占50%)的比例分成。先由項目落戶方負責統計,并報區工信局,再由區工信局按5:5的比例分成到雙方。
五、招商引資項目稅收分成。異地引進的項目,其產生的主營業務稅收(包括增值稅、所得稅)實行引入方和落戶方按5:5(即項目引入方占50%、落戶方占50%)的比例分成。按稅法屬地征管原則,由項目落戶方所屬的稅務機關征收,再由區財政局按5:5的比例分成到雙方。
六、招商引資項目外資分成。異地引進的外資項目,從境外成功注資到高要區并納入商務部門統計口徑的,其產生的實際吸收外資,實行引入方和落戶方按5:5(即項目引入方占50%、落戶方占50%)的比例分成。先由項目落戶方負責統計,并報區工信局(區商務局),再由區工信局(區商務局)按5:5的比例分成到雙方。
七、為確保引進項目質量,各地引進落戶到全區各鎮(街道)、工業園區和通用廠房內的項目需符合《肇慶市制造業招商項目遴選評審辦法(試行)》、肇慶市其他產業類準入門檻以及落戶地產業發展要求,并通過市招商委員會遴選或備案。遴選備案工作由項目落戶方牽頭、項目引入方配合共同開展。
八、以上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要區各鎮(街道)招商引資鼓勵辦法〉的通知》(高府辦〔2017〕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