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關于肇慶市高要區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南側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復
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關于肇慶市高要區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南側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高要分局:
你局送來的《關于請求審批肇慶市高要區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南側部分道路命名的請示》及相關材料已收悉。根據《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肇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肇慶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肇府規〔2017〕7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原則上同意你局上報的高要區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南側部分道路的命名方案(具體道路名見附件),道路名從批復之日起正式啟用。
附件:高要區南岸街道湖西一路南側部分道路命名示意圖
肇慶市高要區人民政府
2020年8月9日